一、客户应正确判断快件的类型,除商业文件和资料信函属"文件(DOC)"类外,其余均属于"包裹(WPX)"类,文件封内只能装入文件类物品,即便是小片的布样、塑料片等类似物品也不可作为文件发运。包裹类快件需提供发件公司名称抬头的形式发票两份,如目的国家需要正本发票需加盖发件公司印章。发票应列明所发快件的品名、数量、原产地、海关声明价值等资料。品名请用英文填写,特殊的货物(专业性较强的物品)提供中英文品名。混装货物请提供装箱清单,信运风会严格按客户提供的形式发票的内容向海关申报。
三、快件的计费重量是以快件实际重量(毛重)和体积重量相比,取二者中较大者而确定。体积重量的计算方法是用快件的最长X最宽X最高/5000得出,DHL,UPS有所不同,现在改成了最长X最宽X最高/5000,以厘米(Cm)为单位度量,不足1厘米进位为下一个1厘米长度,如快件实际重量为29.5公斤,快件尺寸为45.1X66.3X59.9,则体积重量计算46X67X60/6000=31.0公斤,综合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得出计费重量为31公斤,如果走DHL或UPS的话是46X67X60/5000=37.0公斤,综合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得出计费重量为37公斤。信运风对中转的国际快件均严格按此方法计算。 对香港派送快件原则上不计算体积重量,但当一票轻泡货物的体积重量超过实际重量50%时,则该票快件的计费重量=(实际重量+体积重量)/2,例如:快件实重120公斤,体积重量180公斤,则其计费重量为(120+180)/2=150公斤。
四、除快件业务必须的信息资料外,客户应在运单明显位置以及清单上标明其在信运风提供的电脑代号,以便有查询需要时可及时识别发件的客户,尽快通知发件公司。
五、对于未按以上1-4要求操作或提供资料不正确,致使信运风无法及时中转或派送的快件,信运风将暂时转为暂扣件(HOLD件),待收到客户的书面指示后按要求执行。
六、发件公司如提供了由政府行政部门签发的有效的配额、许可证、原产地证明、商检证明、熏蒸证明等文件,客户应事先明确通知信运风正确使用该文件向中国及快件终到国海关报关,并使用妥善方式将文件交给信运风。如因客户没有事先明确通知信运风使用该文件而造成该文件失效,导致该文件项下的快件无法报关、清关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信运风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使用信运风国际快件服务可按客户的要求使用多种网络中转快件。由于快件货物种类原因使得无法按普通的速递渠道中转时,将使用EMS渠道中转。
八、客户交信运风中转的快件可使用信运风标志的快件物料。客户可以向信运风申请购买快件物料,客户可向信运风市场销售部索取《快件物料申购单》或在网上下载,填写后加盖客户的业务章,回传信运风深圳分拨中心行政人事部,张小姐0755-28435880,或直接使用互联网申请。信运风将视物料的库存情况及客户的业务量情况发货,并收取物料费用(包括制作费用及进口关税)及发运费用。